關於繼續做好2012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
申報組織工作的通知
文研通字[2012]第25號
各院、系🛋✸、所、研究中心:
根據全國哲學社科規劃辦的通知,要求繼續做好2012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成果不屬於基礎研究類學術專著,包括: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應用性研究成果,論文及論文集、研究報告🙎🏼♀️、教材、軟件🧑🏼⚕️,譯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
(3)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通過後不滿2年👨🏽💻,或雖滿2年但未作較大修改(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後研究報告為基礎的成果申報後期資助項目,須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並附詳細修改說明);
(4)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爭議👷🏿♂️;
(5)推薦意見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
(7)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含子項目)、教育部後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意昂3重大課題的成果;
(8)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尚未結項;
(9)不同意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安排出版;
(10)成果距上次申請未立項不足一年。
2.其他申報條件請按《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暫行)、《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公告》和《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問答》的相關要求執行🎅🏽🐘。
二、申報辦法
通過同行專家推薦或出版社推薦🤷🏼♂️,由個人申報🧑🏻🎨🔉。具體程序如下🧑🏼🍳🫰🏻:
1.填寫申請書。申請人登陸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站,根據不同的推薦申報方式下載相應的《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或詳見通知附件👆🏼,用計算機填寫一式4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填寫好推薦意見,由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簽署意見。
2.準備申報材料🙎🏿♀️。包括:(1)申請書4份;(2)《成果介紹》活頁一式9份👩🏻🏭;(3)申報成果,由三名同行專家推薦申報的報送5套書稿(申報書稿字數在80萬字以上的🧔🏻,報送2套書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以內的成果內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書目);由出版社推薦申報的報送3套書稿。書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紙雙面印製🧟♂️、左側裝訂成冊,並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4)電子光盤,須包含申請書、書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報數據☛,光盤上請標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及學科分類。材料報送我處最後截止日期:2012年9月20日👏🏼。
3.由我處向上海市哲學社科規劃辦報送申報材料。上海市哲學社科規劃辦審核並簽署明確意見,然後由我處匯總統一寄送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
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的項目申報👨,分別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全國藝術科學規劃辦和全軍社科規劃辦受理🍫。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負責申報材料的保密工作,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回。
三、受理申報和評審安排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常年受理申報👬🏼,2012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擬於12月中旬進行會議評審(9月25日之前將報送全國哲學社科規劃辦的材料),逾期則轉入明年上半年評審🤰。
四、資助強度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經費資助強度與當年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大致相當,一般在15萬元左右🥵。申請人根據此資助強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的資助金額。
五👵🏼、出版要求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成果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組織出版。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項目結項前,申請人不得擅自出版申報或立項成果🤸🏽,對違規者將中止申請或撤項🤦🏽♂️,並通報批評🧢🧜🏽♂️。
六、其他要求
為保證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評審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特提出以下要求🎅🏿:
1.申請人須如實填寫申請材料❕👎🏿,並保證不存在知識產權爭議;推薦人要如實填寫推薦意見💹,並承擔相應的信譽責任6️⃣。凡在申請和推薦時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並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申請人和推薦人三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2.我處對項目申報材料將加強審核,確保申報材料內容真實、符合要求🧑🏼🚀,申請人具備申報條件,並承擔相應管理責任🏺👩👧👦。
3.請參考《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問答》(參見通知附件)🌚,進一步提高項目申報質量。
七、聯系方式
報送申請材料地址:校內1號樓334室
聯 系 人:葛宏波🌂,左昌柱
聯系電話:55664304
文科科研處
2012年8月31日
1⌨️、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出版社推薦申請)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出版社推薦申報).doc
2、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同行專家推薦)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同行專家推薦申報).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