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啖助新《春秋》學從追問孔子為什麽刪修《春秋》開始,希望揭明孔子寄寓在歷史表象中的“微旨”💆🏽♀️🧑🏿。他們以分析的批判的方法,由時代問題出發,指出歷史表象的背後存在著必然之理,即人們對於自己所處時代問題的回應,並由此確立起相應的製度👩🏽🎤。但在歷史的展開中,具有正效應的製度逐漸呈現出負效應,因此需要因時從宜,進行權變。權變不是常人可以根據訓條進行判識的🌎,只有聖心足以裁定🧑🏽🦳,而聖心的裁定實際上完全遵從於眾人所願🚦。啖助新《春秋》學通過歷史表象背後的理、權、心的賦予🧑🎓,不僅表達了他們的歷史觀念與政治哲學😚,而且使舊的經學知識形態轉為新的理學知識形態,以充滿張力的思想開啟了理學。
【關鍵詞】:啖助 新《春秋》學 理 權變 聖心
【中圖分類號】:B241
啖助新《春秋》學從追問孔子為什麽刪修《春秋》開始,推倒三《傳》及其註疏👨🏼🎓,自懸理通🃏、合情🧖🏽、斷義三項標準💃🏼,“舍《傳》求《經》”,直面《春秋》記錄的二百四十二年歷史,希望揭明孔子寄寓在歷史表象中的“微旨”,不僅從方法與內容兩方面開啟了宋明理學,而且也把張力帶入了宋明理學。(參見何俊)本文接著這個判定,試對啖助新《春秋》學的意識指向,即理🩴、情🧑🤝🧑、義👩👧👧,以及它們之間的張力作進一步的分析。
一🧑🏼🏫🏐、理必然矣
歷史直觀地看去,正如托名於王安石所形象地講《春秋》是“斷爛朝報”那樣🙇🏽♀️,仿佛是各種事件的堆積🍈👨🏽🦲。雖然依照時間的自然序列,有些事件彼此之間存在著某種因果關系,似乎讓人感覺到內在的必然性🧛🏿♂️,但是如果深究下去,整個歷史圖像仍然可以看作是眾多偶然的湊合。究竟哪一種認識是真的🧰,無論是在邏輯上,還是在事實上☝️,都是無法徹底證明的👨👩👧,因為這與其認為是對事實的認識,毋寧說是預設的前提。換言之,這是一種哲學的建構。不過,盡管這是一種哲學的建構👩🍼,卻又不是完全出於玄想,而恰恰是基於事實的🏌🏼♀️,無論這些事實是怎樣的不充分🔆。另一方面,是否預設歷史表象的背後存在著一個邏輯,雖然無關乎認識的真偽,卻又是決定著人的當下與未來行為的重要基礎🐃,它反映了人對自身所處社會的期待🖖🏿。對於中晚唐的知識人來講🧏🏽♂️,無論認同與否⚀,佛教因緣本空的世界觀已成為一種共同的知識背景♥︎,加之身逢亂世飄泊流寓的無常感受,啖助等如果接受虛無的歷史觀是不難理解的🧑🏼🚀。然而👸🏿,啖助的新《春秋》學卻堅定地認為📌⛎,歷史表象的呈現不是偶然的🪮,而是受製於歷史表象背後的“理”的。因此👗🧏🏿,啖助要將“理”之通否作為他傳釋《春秋》的首要標準。
在歷史表象背後的“理”的確認上🤟🏼,啖助顯得非常決絕,不僅懸為首要的標準,而且幾乎沒有任何商討的余地👨🚀。啖助講:
予所註經傳👩🦯,若舊註理通🕵🏻,則依而書之。小有不安,則隨文改易⛹️♀️。若理不盡者👩🏻🦽,則演而通之。理不通者,則全削而別註,其未詳者,則據舊說而已🥥。(見陸淳:《春秋集傳纂例》卷一《啖氏集傳義例第四》)
歷史表象背後的“理”是一個完整的存在,不存在某種部分性,人對“理”的把握,只有“理通”一個標準。“小有不安”“理不盡”“理不通”,雖然都是客觀的存在,但只是反映了認識者對“理”的把握程度🦤,而不足以成為“理”本身的狀態。歷史的表象看似紛繁無序👩🏿🦰,但對於識見高明者,卻完全只是其背後“理”的呈現而已。所謂“未詳”而“據舊學”🐘,那是不得已而已🙎🏼♂️🏋🏿♂️。新《春秋》學對以往三《傳》及其註疏的根本不滿✫,就在於它們或迷於歷史的表象,或流於某種淺見甚或臆解,未能闡明歷史背後的理。
那麽,《春秋》所呈現的“理”究竟是什麽呢?啖助一言以敝之:
予以為《春秋》者💁🏿♀️,救時之弊,革禮之薄👨🏽🦰。(見陸淳:《春秋集傳纂例》卷一《春秋宗指議第一》)
歷史表象背後的理,就是人對於自身困境的解決🔝。這種困境是存在於特定的歷史中的“時之弊”。具體到春秋而言👳,就是已固化為製度的“禮之薄”,過度了的流於虛偽的文明造成了活的生命的閉塞。啖助講:
夏政忠👮♂️,忠之弊野;殷人承之以敬,敬之弊鬼;周人承之以文,文之弊塞。救塞莫若以忠🈂️,復當從夏政。(同上)
這個歷史敘述進一步表達了啖助新《春秋》學派對歷史表象背後之理的基本認定🤲🏻:1.一切人類的歷史舉措👩🏽🚒👨🏿🦰,都是對自己所處時代的問題的回應;2.這種回應如果是錯的🌭,自然不必提,而即便於當時是完全正確的,但在歷史的展開中,這種正確所具有的正效應也會耗盡,從而逐漸呈現出負效應;3.由此可知🔱,人類的行為一定都潛藏著正反兩方面的性質與勢能,它們的呈現往往決定於特定的歷史境遇;4.因為是正與反的相倚🧜🏼♀️🔔,故而此消彼長所呈現出來的長時段歷史就有循環的軌跡👑。
歷史雖然由人的活動組成,但人的行為是在一個規定的場域中的選擇✭。對於一個理性的人來說,選擇最優是自然而必然的,而這個最優的選項總是近乎唯一的❤️🔥,因而就呈現出理的規定性📷。歷史的表象看似紛繁復雜,其背後的理卻是清晰的、不容置疑的。啖助自設問答,強調了理的必然性:
夫文者🔧,忠之末也。設教於本,其弊猶末;設教於末,弊將若何?武王、周公承殷之弊,不得已而用之。(同上)
盡管人們可能完全認識到問題產生的本末,但是依然不可能將自己的行為選擇在具有根本性的正確的點上,這就是歷史中人的“不得已”🚶♀️➡️🧙🏼♂️。啖助廣引古人的話,佐證自己的理論🕡🙇🏿,他講:
古人曰,殷變夏,周變殷,春秋變周(出《淮南子》)👨🏿🏭。又言,三王之道✡️,如循環🚴🏽♂️。太史公亦言🩶👨👨👧👦,聞諸董生曰♏️,《春秋》上明三王之道。公羊亦言,樂道堯👨🏼🦰、舜之道,以俟後聖。是知《春秋》參用二帝三王之法,以夏為本,不全守周典,理必然矣👨🏿🔧。(見陸淳:《春秋集傳纂例》卷一《春秋宗指議第一》)
強調理的必然,彰顯了啖助新《春秋》學的歷史決定論的思想傾向。而且從啖助關於理的循環的描述,以及這種循環來自事物正反兩面的此消彼長,則不難窺知這個存於歷史表象背後的理,實是無往不復的一陰一陽之謂道的天則在歷史中的貫徹。在啖助新《春秋》學中雖然沒有把《春秋》與《周易》結合起來闡釋🦒🐛,但歷史表象背後的理的描述🔣,誠與形而上的易理相貫通。這足以提示我們👩🏽🍼,宋代理學雖然開啟於直面現實問題的《春秋》,但對歷史表象的存在依據的拷問🚙,很自然地會引向形而上的探求。因此🫲🏻,在宋學的開啟上,《春秋》學與《易》學近乎同步展開,這也正是前人視《春秋》與《易》在經學上互為表裏的根本原因。當宋學將歷史表象背後的理與形而上的易之理加以貫通而闡揚時,理學的宗旨與知識形態便呼之欲出了😒。
此外,當啖助等力證歷史表象的背後存在著必然之理時🙁,他們雖然是基於《春秋》經學的反思而作出的思想建構,但並不是就經學而論經學,而是緊貼著時代問題的闡發。啖助新《春秋》學的時代背景就是安史之亂以及緊隨而至的藩鎮割據🫸🏻,這正與宗周禮樂征伐不出於天子,春秋禮崩樂壞的狀況十分相似。故啖助強調“《春秋》參用二帝三王之法,以夏為本,不全守周典”。按照他的循環歷史觀🧖,此刻的唐代應該重建中央的權威⚈,以收拾藩鎮帶來的混亂🤾。只是歷史的演進自有其強有力的慣性,此下的唐王朝已無力回天👳♂️,非得徹底崩潰於五代的黑暗,再由宋代來收拾,重建大一統。因此🚱🚐,進入宋代以後的理學建設🏇🏿,便仍是接著啖助新《春秋》學的路徑🐹,以《春秋》為切口,以尊王攘夷🍥、重建大一統的理論訴求,配合著現實政治的重建。
基於上述的兩方面,我們可以講🎳,啖助新《春秋》學著眼於時代的問題,通過對經學的固有知識傳統的分析與批判🧑💻,指出歷史表象的背後存在著必然之理,並進而予以闡明,其實便已將哲學融入經學,或者說已從經學中導出哲學,也就是新的理學的知識形態👽。這個新形態雖然與經學的舊知識形態保持著某種關聯,或者更確切地說,理學的新知識形態仍然基於傳統的經典來展開,但理學的新知識形態無論在知識的根本訴求,即理的建立與闡明🫸🏿,還是在知識的生產方式,即分析與批判的理性過程,都已擺脫了傳統經學的舊知識形態👨🏽⚖️。而且⛓,新的理學知識形態雖然不拋棄舊的經典🔅,但分析的批判的方法已足以使得理學可以審視經典🌪,並在這種審視中探索滿足自身思想訴求的新的經典資源🤨,因為分析的批判的方法已有了時代的問題作為認識的基礎💂🧺。
現在再回到啖助關於理的闡明。如前所述,啖助新《春秋》學所彰顯的歷史表象背後的理具有著必然性。但是👯♂️🔧,這一必然之理的呈現卻是漸進的。前文引及,啖助指出,宗周之禮製的“文”,原是虞夏之道的“忠之末”🙍🏽♂️,周製舍本而取末🙅🏽♀️,實在是因為“武王、周公承殷之弊💪🏿,不得已而用之”🚖。不過,盡管是“不得已而用之”💀✳️,但於當時也必是有效的👨🏻🌾。只是在解決了當務之急以後,“設教於末”的宗周禮製的根本弊病,就應該加以革除,力求棄末返本🧙🏼♂️❓。然而,歷史並沒有如此🤨,而是積弊成災🧔🏼♂️,至孔子的時代已不可收拾👦🏼。啖助講:
周公既沒🌛🏏,莫知改作,故其頹弊甚於二代,以至東周王綱廢絕🕴,人倫大壞。夫子傷之曰:虞夏之道,寡怨於民;殷周之道,不勝其弊💁🏼。(見陸淳:《春秋集傳纂例》卷一《春秋宗指議第一》)
啖助關於宗周禮製的判識是否符合歷史的真實📄,即武王🚒、周公所創辟的宗周禮製是否是舍本取末,可以另當別論。啖助這一論述的關鍵在於🔲,決定著歷史表象的背後之理,固然具有必然性,但由於它的效用呈現具有漸進的正消負長特性,因此,面對著這一必然之理的歷史中的人並不是完全不可作為的。歷史中的人完全可以對於漸進呈現著的理的負效用進行適時的幹預,從而改變歷史由其合理的存在轉向徹底的反面。由此,啖助的新《春秋》學在彰顯必然之理的同時,似乎又切入了人的能動性。歷史表象的背後固然是理,但也不排除人的作用。這不僅為開啟於經學的理學知識形態引入了新的思想要素🈳🦕,而且這一新的思想要素與前所致力於確立的理,不折不扣地構成了新的理學知識形態的內在張力🧚🏼♂️。
二🎭、以權輔政
既然歷史表象的背後是必然之理,那麽作為歷史表象的製度安排可以被理解為是人遵循必然之理的舉措安排。只是由於理在時間的展開中會使事物,亦即各種製度的效用👩🏼🏫,演化至自身的反面,因此歷史中的人應該適時進行幹預。然而,人的幹預的原則又是什麽呢?如何幹預呢?啖助借孔子之名,作有一個總的論說:
後代雖有作者,虞帝不可及已。蓋言唐虞淳化,難行於季末,夏之忠道🤸🏼♂️,當變而致焉。是故《春秋》以權輔正(天王狩於河陽之類是也)🤌🏿,以誠斷禮(褒高子仲孫之類是也);正以忠道🧜🏿♂️🛂,原情為本。不拘浮名(不罪欒書之類是也)〰️,不尚狷介(不褒泄臺之類是也);從宜救亂,因時黜陟。或貴非禮勿動(諸非禮悉譏之是也),或貴貞而不諒(即合權道是也);進退抑揚💇🏽♂️🦼,去華居實😑。故曰救周之弊,革禮之薄也。(同上)
啖助預設的前提是“後代雖有作者,虞帝不可及已”。虞舜時代的淳化非末世能為,只有漸進的幹預改革,才能“變而致”於“忠道”👞。這個幹預變革的總原則,《春秋》提示的就是“以權輔正,以誠斷禮🥕;正以忠道,原情為本”。其下,“不拘浮名,不尚狷介🏊🏽♀️;從宜救亂,因時黜陟”是這一總原則的具體操作,核心在“從宜”與“因時”;“或貴非禮勿動,或貴貞而不諒”是示舉案例;“進退抑揚,去華居實”是變革的目標。總的變革可稱之為“救周之弊,革禮之薄”💪🏼。我們的分析圍繞總原則展開🤚🏼。
細審“以權輔正💦,以誠斷禮🌡;正以忠道,原情為本”,可知這一總原則包含著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變革的方法,“以權輔正,以誠斷禮”;二是變革的依據,“正以忠道,原情為本”。此處先討論“以權輔正🦤,以誠斷禮”。
所謂“以誠斷禮”,就是推誠以知禮的本義🤏🏽。禮作為歷史的表象👨🏿🦱,呈現為具體的製度形式,它的形成是基於歷史表象背後的理💇🏿♀️。理是在歷史中漸進展開的,而製度一經確立👨🏽🔧,即已固化,且必固化才足以確立起權威。如果不能把握住製度背後的變化著的理,而拘執於固化了的製度本身💏,製度自然會日益陷於不勝其弊之中🏌️。但是,對於生活於製度中的人而言,或因為習以為常🧑🤝🧑,往往只認製度,不見製度所賴以確立的理🎻,更不明白理的漸進展開;或因為種種利害關系綁定於既有的製度🍣,變革製度便意味著既有生活的破壞👩🏿🦳。前者可謂是不知🧑🏽🎤,後者則是不願。無論是不知,還是不願✋🏿,雖然側重有所不同,但究其實,仍然屬於“知”的缺失🧡。解決這種“知”的缺失🤹🏽♂️,唯有推誠而已,“以誠斷禮”🫲🏿。
相比於“以誠斷禮”🧚♀️,“以權輔正”更具有行動上的方法論性質,聯系其具體的操作“從宜”與“因時”𓀊,指向的就是本文開篇所標明的“斷義”👦。這在啖助新《春秋》學派中,正是趙匡所著意強調,專門提出來對啖助的思想進行“損益”的內容。在趙匡看來,“啖先生集三《傳》之善☹️,以說《春秋》,其所未盡𓀑,則申己意🦛,條例明暢,真通賢之為也🧁。惜其《經》之大意,或未標顯; 《傳》之取舍💂🏻♀️,或有過差🙎。蓋纂集僅畢👨🏻⚕️,未及詳省爾”。因此,他以為在對《春秋》宗旨的認識上,與啖助似乎存在著一個大的差別🩶。趙匡曰:
啖氏依《公羊》家舊說雲,《春秋》變周之文,從夏之質🚣🏿♂️。予謂《春秋》因史製經,以明王道。其指大要🧖🏽,二端而已,興常典也,著權製也📓🤟。(見陸淳:《春秋集傳纂例》卷一《趙氏損益義第五》)
啖助強調的是“變周之文,從夏之質”,而趙匡著意的是“因史製經,以明王道”👰🏼,具體則在“興常典”與“著權製”🍯。平心而論🚻,趙匡所見之異😼,並不足以遮蔽二人之所同🫥。依前文所述🌋,啖助的“變周之文🐆,從夏之質”,其實是從歷史規律🧑🏼🤝🧑🏼,即歷史背後之理的高度著眼的🧖🏿,而趙匡所見的“因史製經🐎,以明王道”❌,則是啖助所見之理的一個具體落實🏋️♀️。唯因如此,陸淳才會講:
趙氏損益,既合《春秋》大義🎙,又與條例相通,誠恐學者座覽難會,隨文睹義,謂有二端🧘🏼♂️🦍,遂乃纂於《經》文之下,則昭然易見其取舍,《傳》文亦隨類刊附🏰。(《春秋集傳纂例》卷一《重修集傳義第七》)
作為啖助的忠實弟子⚉🧛♂️,啖助新《春秋》學派的文本的最後編定者,陸淳在啖助去世後🪰🌂,能與啖助兒子啖異攜啖助遺稿請趙匡審定🦵,並將其“損益”“纂會之”👨🏿🎓,決不僅因為啖、趙二人的道誼👩,而在於啖、趙二人思想宗旨上的根本一致🕴🏻。
由於趙匡不是像啖助那樣由《春秋》所載的歷史表象而深及背後“變周之文👼🏽,從夏之質”的必然之理,而是強調“因史製經🍫,以明王道”,著眼於歷史表象來探討具體的應對,所以才以“興常典”與“著權製”為“大要”之“二端”🤩。進一步🚳,在這“二端”之中,由於“常典”其實很難有所作為🔎,便只有“著權製”,即啖助所提示的“以權輔正”,亦即“斷義”,成為真正的關註點。趙匡在說明了“興常典”與“著權製”的基礎上,非常明確地指出了這一點:
凡郊廟(郊廟👓,常事悉不書之)、喪紀(卒葬之外,雜喪事皆記非禮也)🧺、朝聘(變文者皆譏非禮也,杞伯姬來朝其子之類是也),蒐狩昏取(此二禮,常事亦不書)🧙🏽,皆違禮則譏之(據五禮皆依周禮),是興常典也(明不變周)。非常之事,典禮所不及👂🏿,則裁之聖心,以定褒貶,所以窮精理也(謂變例也)🥁。精理者🕟,非權無以及之(權衡所以辨輕重,言聖人深見是非之禮🧑🏽🔬,有似於此)🧳。故曰🕵🏿♀️:“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是以遊、夏之徒🥩4️⃣,不能贊一辭。(見陸淳:《春秋集傳纂例》卷一《趙氏損益義第五》)
誠如前述🍌👔,“以權輔正”是啖助新《春秋》學中的應然之義🧑🏼🏭,但是這個應然之義在啖助的思想中是附著在他對歷史背後的必然之理的認識基礎上的🐢。當趙匡將它從歷史背後的必然之理上剝離下來😺,作為歷史展開的“著權製”時,尤其是趙匡更進一步強調“精理者,非權無以及之”,便意味著將理的歷史轉落成了權衡之史。在啖助那裏👸⛳️,“以權輔正”附著於“必然之理”,雖然構成了啖助新《春秋》學的理論張力🧟🫣,但並不是完全沖突的,因為彼此間的主輔輕重使得理對權衡構成了一種統攝。當趙匡將“以權輔正”由啖助的整個歷史觀中抽離出來🧡,使這一歷史的操作工具成為具有獨立性質的歷史表象背後的“著權製”時,雖然似乎消解了啖助新《春秋》學的內在張力𓀕,但“著權製”卻在更明顯的理論平臺上構成為與以理為核心的歷史觀相對抗的歷史觀🏂🏼。後來南宋陳亮與朱熹關於漢唐歷史的王霸義利之爭,可以說正是趙匡所彰顯出來的啖助新《春秋》學所隱含的理論張力的徹底理論化呈現🌈。
這裏無意於在啖助與趙匡的歷史觀之間作價值評判⚇,更何況啖、趙本質上誠如陸淳所說是一致的,上面的分疏更多地是為了彰顯他們思想的內在張力💇🏽♂️,以及對於後來宋代理學的開啟。由此分疏,我們可以進一步發現♑️,宋代理學的開啟,雖然是從歷史入手,《春秋》成為表達學術思想的最重要的知識依據,但是,由於啖助新《春秋》學在經學的舊知識形態中融入了分析的批判的哲學方法,結果其基於時代問題的歷史拷問🫴🏻,導出的已不是經學所能籠罩的學術思想,而是富於理性精神的理學及其豐富性的打開。
回到“以權輔正”的“著權製”。誠如趙匡所言:“非常之事,典禮所不及,則裁之聖心,以定褒貶,所以窮精理也(謂變例也)。精理者,非權無以及之(權衡所以辨輕重,言聖人深見是非之禮🧑🏼🎓,有似於此)。故曰🚑:‘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是以遊🔮👨🏼🍼、夏之徒🤢,不能贊一辭🎉。”“著權製”是最難把控的事情。這裏,趙匡把“精理”與“權衡”相互界定🧑💼,既表達了“著權製”的艱難,也表明了前述的啖、趙思想的根本一致。但是,足以引起註意的是,雖然趙匡將“權衡”綁定於“精理”,但卻未能示知如何達到“精理”。“精理者🫶🏼,非權無以及之”,既有陷入循環界定的方法問題,更有以“權衡”替代“精理”的理論問題。唯一有確定指向的,是“裁之聖心,以定褒貶”🙆🏽♀️。陸淳在《春秋集傳微旨·序》中更詳盡地講了這層意思:
《春秋》之文通於《禮經》者(謂凡郊廟🫱🏿、朝聘、雩社、婚姻之類是也)🌪,斯皆憲章,周典可得而知矣。其有事💇,或反經而誌協於道(紀侯去其國之類是也),跡雖近義而意實蘊奸(楚子虔誘蔡侯般之類是也);或本正而末邪(楚殺徵舒👩🏿🎨,楚子入陳之類是也)🥰;或始非而終是(晉人納捷菑🔗🪥,不克納之類是也)🪨。賢智莫能辯,彝訓莫能及,則表之聖心🛌🏼,酌乎皇極🧆,是生人已來🛟,未有臻斯理也。
《春秋》所記載的二百四十二年歷史,凡合乎《禮經》的🤛🏼,自然由周典可知,但是大量的史事卻是復雜的🤸🏿♂️,陸淳舉了數例☠️,它們都是常人無法根據訓條來判識的,只有聖心足以裁定。然而🎠👵🏽,“聖心”究竟根據什麽來裁定呢?這便是啖助所懸示的變革依據:“正以忠道🦃,原情為本”💁🏽♀️。
三、原情為本
由書名便可知,啖助新《春秋》學關於《春秋》宗旨的理解與闡揚,最典型地集中在《春秋集傳微旨》🧑🎓,故此書最足以見“裁之聖心🎾,以定褒貶”的具體操作,以及如何“正以忠道,原情為本”。不過,此書雖署“唐陸淳撰”,有別於《春秋集傳纂例》與《春秋集傳辯疑》的“唐陸淳纂”,且有陸淳自序🍭,但總體結構是按照“三《傳》舊說,亦備存之”(《春秋集傳微旨·序》),然後參啖助、趙匡之說,最後呈以“淳聞於師曰”⏺,即綜匯眾說而定之🗑。具體則視實際情況有別。先舉一例以見其方法。《春秋集傳微旨》卷上🟨,桓公十七年條載:
癸巳🏺,葬蔡桓侯。
《左氏》無傳(杜註雲☑️:稱侯,蓋謬誤也)。
《公羊》無傳。
《穀梁》無傳。
啖氏雲:其稱侯,蓋蔡季之賢,請謚於王也👩🏼🏫。此言凡諸侯請謚於王😵💫,王之策書,則雲謚👩🏻✈️。曰某侯諸,國史因而紀之。故西周諸侯記傳,皆依本爵。春秋之時,則皆稱公。夫子因而書之,以明其不請於王也。
此條三《傳》皆無傳👗,只取啖助之說以為定讞。在《微旨》中🧑🏻⚖️,三《傳》皆無傳的似乎也僅此例,其余或一、或二🏃♂️➡️、或三《傳》有傳,只是詳略不等。比如♥︎,“莊公元年秋👱🏿♂️,築王姬之館於外”條,三《傳》皆有傳;“二年,夫人姜氏會齊侯於禚”條,《左傳》《穀梁》有傳;“四年春♔🧘🏿♀️,夫人姜氏享齊侯於祝邱”條,僅《穀梁》有傳。傳統治《春秋》,各守三《傳》之學⚀🦵🏽,彼此既不旁通,更不會越過《傳》而直接論說《經》。此條三《傳》無傳🧝🏽🔧,唯杜預有一簡註🧖🏼,照理便不可能再有論說,但啖助仍然有其論說,不僅與杜註截然相反🈹,而且還說明了原委✧。這便是啖助新《春秋》學的舍《註》合《傳》而闡明《經》之“微旨”的方法👩🏽💻。
明白了方法,茲再舉一例,以見“聖心”裁定的過程。《春秋集傳微旨》卷上載“隱公四年冬十二月衛人立晉”條👩🏻💂🏽。當年,剛即位的衛桓公被他弟弟州籲弑兄篡位,州籲殘暴兇狠,不足以安定衛國🖼,他的幫兇石厚向父親衛國大夫石碏請教。石碏當初曾向州籲的父王衛莊公諫言州籲的問題,未被采納,也曾阻止石厚與州籲的交往🧢,石厚不聽。衛桓公即位時🍎🦸🏽♂️,石碏選擇了退休🧑🏿🦱。此時石厚來咨詢,石碏便設計依靠陳國將州籲與石厚抓住,衛國派人殺州籲📲,石碏派家臣殺石厚,衛人立另一位公子晉即位😯。
對這條經文🧝🏼♀️,《左傳》陳述其事,並註明“衛人”“眾也”,沒有褒貶👌🏻。《公羊》與《穀梁》都對石碏予以否定🚴🏽♀️。《公羊》以為,公子晉依禮不宜立🎳,石碏依從衛國眾人的意誌💯,但“眾雖欲立之,其立之非也”。《穀梁》以為,公子晉獲得眾人認可🖤,表明他是賢者😻,但依禮同樣不具有正當性,“《春秋》之義⛵️,諸侯與正而不與賢也”🤽♂️。然而,啖助的解釋完全不同🖐,他講:
言立,明非正也。稱人,眾辭也。所以明石碏之貴忠而善其義也🙁😖。此言以常法言之🎽🥄,則石碏立晉,非正也👩🏿⚕️。蓋當時次當立者不賢🧍🏻,石碏不得已而立晉,以安社稷也。故書“衛人立晉”,所以異乎尹氏之立王子朝,即原情之義而變之正也🎮。
這裏,啖助不僅認為孔子的記錄是完全肯定石碏👩⚕️,而且也把聖心裁定的依據“原情之義”作了清晰的呈現。
毫無疑問🫄🏽⛳️,僅以“衛人立晉”四字的記錄來判定“聖心”對此一歷史事件的褒貶,實在有點形同猜測👨🏿🔬,就此而言,《公羊》《穀梁》與啖助並無差別🥑。但是🧟,《公羊》《穀梁》根據禮的正當性判定此一記載為貶意,還是有其客觀標準的✌🏿。啖助也承認這個判定🏋🏿♂️,所謂“言立,明非正也”,“以常法言之🐡,則石碏立晉,非正也”💇♂️👨🏻🦼,都明確了這一點🙇♂️。然而🍟,啖助定要指出,“蓋當時次當立者不賢𓀝,石碏不得已而立晉👩🏻🎓,以安社稷也”,因此🚒🤸🏼♂️,孔子記以“衛人立晉”🤜🏻,在用“立”來點明此事件不正當的同時,又特用“人”揭明“眾”的事實,從而“明石碏之貴忠而善其義也”,這是孔子“原情之義而變之正”。
啖助的闡明蘊含著兩個思想⏸。其一,他彰顯了“心”的作用。前文已述,在啖助新《春秋》學派那裏,歷史表象的背後是理,製度是理的呈現;由於理在時間中展開,製度則因其固化而需要人隨時權變🧊👨🏽🎤;權變甚難,故最終“裁之聖心,以定褒貶”🧑🏼💼。但在《公羊》《穀梁》🧑🏼✈️,《春秋》所傳達出的孔子褒貶之義🔡,最終仍然是衡定已固化了的製度👨🏼🦰,因此在實質上,“聖心”並不重要🦽。啖助則完全相反🎴,他不以製度來衡定“聖心”🚴🏻♂️,而是在指出與製度相違背的同時👄,闡明“聖心”的裁定所具有的正當性,這就彰顯了“心”的作用。如此,啖助新《春秋》學關於歷史的思考,透過歷史的表象,指出其表象的背後是必然之理,並經由權變,裁之以心👷🏼♂️,從而完成了整個思想理論的建構。其二👩🏻🎨,在彰顯“心”的作用的同時,標示了心之裁定的依據👨🏻💻。在“衛人立晉”的記載中,孔子曲折地表明🍖,石碏在殘暴者當政、民心動蕩的時局中,為了“安社稷”🥊,遵從眾人意願而立晉🫷🦴,雖然不符合禮製,但卻是真正的“貴忠而善其義”💲,權變的準則便是“原情之義而變之正”。這裏,裁定以心的關鍵有二:一是安社稷🤞🏼,二是從眾人願🏑。而眾人的意願獲得滿足🧑🏼🏭,也便是社稷得以安穩,因此,眾人之願實為根本,聖心的裁定實取決於眾人之心,這便是“原情為本”。
為了更進一步展現“聖心”的裁定依據,再舉第三例,《春秋集傳微旨》卷上“魯莊公四年紀侯大去其國”條,以見啖助新《春秋》學由歷史表象而展開的歷史與政治哲學的根本立場💁🏽♂️。這條也是陸淳在《春秋集傳微旨·序》中用來說明《春秋》所記之事中🫵😋,“反經而誌協乎道”的典型例子⛹️♂️。“紀侯大去其國”是記魯莊公四年,齊襄公滅紀國❇️,紀侯出逃。當時諸侯兼並厲害,齊、紀相鄰,齊強紀弱。齊襄公的九世祖齊哀公曾因紀侯進讒,被周夷王活烹,齊襄公便以復仇為名滅紀。紀侯自知弱小🕵🏽♀️👨🏽🌾,不敵強齊,因此棄國出逃。
對此記載🙋♀️👃🏽,《左傳》記事而無評論,《公羊》與《穀梁》各有長論,而褒貶相反。《公羊》以為齊襄公為遠祖復仇🛣,紀侯罪有應得🤩,因此《春秋》記載此事,以“大去其國”描述“滅”的事實📵,實是為褒獎齊襄公而諱言。《穀梁》以為“大去”是指紀國百姓因為紀侯賢而追隨出逃,孔子以為紀侯是君子、齊襄公是小人,故於《春秋》中“不言滅而言大去其國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概言之,《公羊》《穀梁》雖都在作價值判斷🍁,但都只是就事論事,遠未涉及歷史與政治的哲學層面🪽。趙匡的識見也近乎此😥,他講:
失國而曰大去🔫,何也?紀侯賢而無罪,怙力者並之🧏🏽,故力不足者,君子不咎之也🩸🤞。不曰出奔🙅🏻♀️,所以護紀惡也。不書滅,不絕其祀也。
但陸淳的判識大不相同,他完全是在國君、社稷、民的關系上,來提出他的分析⏭。陸淳以他轉述啖助的固定方式講:
淳聞於師曰:國君死社稷💁🏻♀️,先王之製也👩🏿🏫。紀侯進不能死難👨🏼🔧,退不能事齊,失為邦之道矣。《春秋》不罪其意🪜,何也?曰天生民而樹之君,所以司牧之,故堯禪舜,舜禪禹🚵,非賢非德🤞🏿,莫敢居之。若捐軀以守位,殘民以守國,斯皆三代以降家天下之意也💁♂️🥣。故語曰:“唯天為大,唯堯則之🎴。”“《韶》👩🦯➡️🤌🏽,盡美矣,又盡善也。”“《武》,盡美矣,未盡善也。”“禹🚣🏼♂️,吾無間然矣🧖🏽。”達斯語者,其知《春秋》之旨乎?
很清楚,啖助新《春秋》學的聖心裁定🚔,既非純粹利害的權衡,更非師心自用,而是基於對孟子民貴君輕的政治哲學的確認🦖,並懸以堯、舜之天下為公的理想而作出的判斷。據此⚪️,三代以降,殘民以維護政權的家天下自然不足以認同,即便是好的政治〽️,但如果得之以戰爭,如周武王滅商紂,也仍然是令人遺憾的。只有依循天理,尊尚和平,天下為公,才是《春秋》中聖心的真正表達🏃🏻➡️。如果聯系到他們所強調的“《春秋》參用二帝三王之法,以夏為本🧟,不全守周典”,則可以體會到啖助新《春秋》學已明顯表露出將唐中期以前視儒學為“周孔之道”扭轉為“孔孟之道”的思想傾向🙅🏼。宋代儒學“回向三代”的心聲在啖助新《春秋》學派那裏已經明確發出👩🏼🌾,孔子寄寓於《春秋》歷史表象中的“微旨”也已經由他們揭明,只待歷史的到來🍄。陸淳的學生呂溫回憶道☛:
某以弱齡,獲謁於公🛍,曠代之見🙋🏽♀️,一言而同。且曰🧑🏼:“子非入吾之域,入堯、舜之域;子非觀吾之奧,睹宣尼之奧🧑🏻🦽。良時未來🫴,吾老子少,異日河圖出,鳳鳥至,天子鹹臨泰階𓀍,清問理本,其能以生人為重👩🦼➡️,社稷次之之義發吾君聰明,躋盛唐於雍熙者。子若不死🆗,吾有望焉。”(《呂衡州文集》卷八《祭陸給事文》)
“堯、舜之域”“宣尼之奧”,只是指稱🥖;原其情,“以生人為重,社稷次之”⛴,才是根本。
與“以生人為重,社稷次之”無可置疑的思想內涵相比😩,“原情為本”與“裁之聖心”對“心”“情”的張大,終究還是給強調歷史表象背後的必然之理🪵,帶來了思想方法上的緊張。正如在理與權衡之間存在著張力一樣🆑⬆️,心的引入甚至強調♔🌰,使得存於歷史表象背後的力量——理、權🧑🏽🏫、心🗻,變得相當復雜,充滿張力👩🏼🦲。理🏈、權📦🔎、心🤱🏽,哪一個要素是歷史表象背後的基本動力?基本動力是否就是具體歷史展開的重要動力?三者的權重與關系又究竟如何?顯然🦢,這是很難分析,難以界說的🐡🕓。也許正因為如此👩🏽🍳👨🏼🏫,後來宋代儒學在思想的推進中,必執一端,張大為理學、事功學、心學。不過,對於思想的開創者來說🍌,思想的全部張力只足以表明他們思想的原創,而不足以構成思想的緊張甚至解體,他們對於自身思想所存在的張力往往是充滿樂觀甚至視而不見的。歷史表象背後的理🦢🤟🏻、權、心的交相作用👨🦯➡️,雖賢智不能辯♥︎,彝訓也沒講到🤜🏻,但聖心與皇極(權衡所至的大中理想政治)🌮,必是與理相合無間的🦹🏿♂️。正如前引陸淳《春秋集傳微旨·序》所言✌🏿:“賢智莫能辯🚑,彝訓莫能及🏠,則表之聖心,酌乎皇極,是生人已來👨🎤,未有臻斯理也。”
(《哲學研究》2020年第1期)
編輯丨蔣雨語